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指出,从表面上看,乡镇一级有许多行政机构和人员,但由于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,乡镇大多数站所都是县直部门在乡镇所设的延伸机构,名义上是“双重领导”,实质上人、财、物全由“婆婆”直管,乡镇无权过问,也无法干涉。由于乡镇领导对大多数部门的站所无权管理,没有形成与职责权限相称的政权实体,“一无权,二无钱,全靠嘴皮搞宣传”,往往要办的事无力办成,想解决的问题无法解决。“要改变这一现状,就必须赋予乡镇干部与其承担责任对等的相应权力,将一些必要的行政执法权授权或委托到乡镇,实现乡镇政府权、责、利相统一。”